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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在“黄河保护法”主题征文活动中获佳绩

近日,由黄委普法办主办开展的“黄河保护法”主题征文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山大师生作品荣获多个奖项,学校被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论文《优化黄河保护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研究》、剧本《涛声里的争执》获一等奖,论文《黄河安澜法为纲—守护母亲河的法治实践与时代思考》获二等奖,散文《守护黄河安澜,共筑法治长城》获三等奖,论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协同司法保障》、诗歌《奔涌》获优秀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与实施,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的关键举措,法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涵盖规划管控、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水沙调控、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文化传承保护、保障监督等领域,为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与文化传承提供了系统性法律框架。

本次征文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实施,广泛凝聚保护母亲河的社会共识,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鲜活的智力支持与人文动力。

作者&编辑:刘奕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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