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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研培育和人才培养提升专项的通知

各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山东大学黄河国家战略研究院跨学科交叉融合和“智库+科技”双轮驱动建设发展,提升黄河院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拟面向各研究中心征报2025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研培育和人才培养提升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选题需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人可据此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设计题目开展研究。近两年已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将不再重复立项。

2.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研究力求追踪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实践探索的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智慧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黄河国家战略研究院各中心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限1人,每人负责项目不超过1项。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每个中心最多可申报2项,须在推荐汇总表中排序。

三、项目类型

根据学校发展建设目标,结合黄河院现况,项目类型分卓越智库项目、科研创新项目、人才培养项目。

1.卓越智库项目:紧密结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工作要求,围绕黄河国家战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政策分析,形成服务地方政府、产业、需求的决策咨询建议专报和研究报告。

2.科研创新项目:围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黄河流域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科技治理、产学研融合创新等领域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专报。

3.人才培养项目:围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总体要求,依托黄河专项研究生培养,聚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产出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四、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立项项目的建设实施、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等负全面责任。

1. 项目立项。每个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等级和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为1-3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

2. 经费管理。由黄河院根据预算划拨专项经费支持,每个项目第一期提供资助额度一半的经费支持。项目开展6个月时,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验,对于研究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项目将继续提供第二期经费支持。

3.结题验收。项目开展1年时,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通过的研究项目,将出具结项证明。

4.成果运用。黄河院拥有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五、结题要求

结题时,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和成效,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结题形式。

1.项目提交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1篇。卓越智库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报告将用于出版著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年度报告》;

2.卓越智库项目、科研创新项目须提交3-5千字专报1篇;

3.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1-2篇,发表时注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研培育和人才培养提升专项基金支持,成果单位署名体现黄河国家战略研究院。

六、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研培育和人才培养提升专项申报书》(附件1),报研究中心审核;

2.研究中心将审核确认的《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920日前发送至黄河院邮箱:hhxkbjb@sd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研究中心名称+项目名称+姓名

3.黄河院将根据中心审核推荐、立项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是否立项。立项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为先、宁缺毋滥。

4.项目获准立项后,将发送电子版《立项通知书》至申报人邮箱。请项目申报人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立项事宜,并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配合黄河院完成项目全过程管理。

5.项目完成后,黄河院将按照规定进行结项。

七、咨询联系

电话:0531-88361736 刘老师


黄河国家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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